紧急出口座位安排限制规定
根据国土交通部的运航技术基准(告示),使用紧急出口座位的乘客,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有能力执行打开紧急出口舱门等任务。因此,在指定座位前,请务必先确认相关规定。未经乘务员指示擅自操作安全出口、出入口、机上设备等的人,根据《航空安全法》最高可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如果在机场或者机舱内被判断为不适合乘坐紧急出口座位,将会为您重新分配其他座位。但购买国际线额外腿部空间座位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 紧急出口座位无法分配的乘客
- 未满15周岁,或在没有同行者的帮助下无法执行第2条所列事项的乘客
- 活动性,体力或者双臂,双手及双腿的敏捷性在执行以下动作有困难的乘客
- 靠近紧急出口或触动逃生滑梯操作装置
- 紧抓逃生滑梯操作装置进行推,拉,转或其他操作
- 通过推拉等动作打开紧急出口
- 抬起机翼上方的窗户型紧急出口门或将分离的部分向旁边或其他排座位挪移等
- 清除与机翼上方窗户型紧急出口门类似大小和重量的障碍物
- 快速转移至紧急出口
- 在清除障碍物时保持平衡
- 快速的逃离
- 在逃生滑梯展开或膨胀后保持稳定
- 帮助使用逃生滑梯逃离的乘客离开滑梯等
- 无法读懂文字或图画形态的紧急逃生指示或无法理解乘务员口头指示的乘客
- 在不佩戴除隐形眼镜或眼镜外的视力辅助装备时,无法正常完成一项以上第2条所列事项时
- 在不佩戴普通助听器以外的听力辅助装备时,无法听到并理解乘务员逃脱指示的乘客
- 无法向其他乘客转达确切信息的乘客
- 因身体状况(老年乘客、怀孕乘客、无成人陪伴儿童)或责任(15 岁以下婴儿和儿童的乘客、携带宠物出行的乘客等),在进行上述第 2 条中的一项或多项行动时,可能无法履行或受伤的乘客
- 无意帮助其他乘客逃离紧急情况的乘客
- 在值机,乘机及飞行时处于醉酒,醉药状态的乘客